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过去一年,来宾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高压惩治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以工作的新成效让广大群众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享受到正风肃纪带来的获得感。
据自治区纪委组织开展的民意调查显示,2016年群众对来宾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达99.1%,信心度达98.7%,均排在全区第3位;群众认为来宾市全面从严治党、纠正“四风”的有效度达99.8%,排在全区第1位。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在来宾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上作出批示:“来宾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牢牢抓住“牛鼻子”
压紧夯实“两个责任”
“被约谈后,我感觉身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明了,对自己履职尽责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近日,受到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的一名市直单位领导表示。
只有“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见成效。2016年来宾市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健全完善考评办法,市委书记农生文,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沈荔芳先后约谈6个县(市、区)和22个市直职能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20多个市直、县直单位和30多个乡镇调研指导;24名厅级领导干部和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分别深入联系点和分管部门检查督导、约谈督促,持续把责任压实到基层。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来宾市实行“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做到一级一清单、一人一清单,并具体列出每个月的工作任务。同时,创新推行“双抄告、双承诺、双回访”制度,切实捆绑责任、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2016年,市、县纪委共向市、县四家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组长发出抄告单86份,及时整改了61个突出问题;63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持续高压反腐
巩固“不敢腐”氛围
2016年12月,金秀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赵贵坤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不法财物988.29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此次公开宣判,只是宣告了赵贵坤涉嫌受贿案尘埃落定,而市纪委通过此案深挖细查,还查处了涉案人员41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3人,“断崖式”处理9人。
2016年,来宾市始终保持纪律审查步伐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肃查处了执法领域系列腐败案、水利系统塌方式腐败案、桂中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案等系列大案要案;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执纪,防止“灯下黑”,严肃查处市水利局原纪检组长李华兴等14名违纪的纪检干部,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1550条,新立案1565件,同比增长30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97人,增长278%,其中查处处级干部案件52件,在全区排第2位,增长73.3%;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130万元。
对于辖区内只有6个县(市、区)的来宾市而言,这是一组令人感到沉重的数据,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平均每天立案4件多,但这也是来宾市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强烈信号,不敢腐的氛围日趋巩固,政治生态不断得到净化。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有力惩治“微腐败”
“2010至2015年间,兴宾区凤凰镇白山村村干部韦某某在明知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家人申请低保,全家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24402元。2016年5月,韦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只是2016年来宾市公开通报的627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中的一件。
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坚持“零容忍”,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批。2015年以来,来宾市创新举措,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让群众身边的小贪小腐无处遁形。
来宾市把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列为各级党委的“一把手”工程,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开展大接访,变“上访”为“下访”,市纪委班子成员到6个县(市、区),同县乡纪委一起开展扶贫领域巡回大接访,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危旧房改造、公共廉租房、低保补助、学生补助等重点领域,采取大宣传、大接访、大排查等方式收集、深挖问题线索,主动出击,严肃惩治。
“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而且一分不少退还给我们。”近日,象州县大乐镇那拉村8名危改户领回了该村原村干部黄乐平违规收受的“好处费”。
去年,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6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4人,组织处理5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70万元,收缴和清退违纪款297万元,有力惩治了基层“微腐败”。
同时,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建章立制,筑牢民生资金的防护墙,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户身上,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
运用“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车改后,我们外出办公经常是开私家车、办公家事,用单位的油卡给车加点油,何必如此小题大做?”今年,来宾市对部分市直单位“私车公养”问题调查处理时,个别干部起初对这看似“不近人情”的做法很不理解。
“‘私车公养\’是违纪问题,现在处理是运用纪律处分,如果任由发展,不理不睬,涉及金额大了,变成大问题后,就是移送司法处理,就可能要进监狱了。”市委书记农生文对“私车公养”问题的处理态度鲜明而坚决。经过市纪委办案人员的教育之后,相关同志恍然大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市本级65名干部职工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全部清退违规加油金额25.11万元。
严查“私车公养”是来宾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个缩影。为破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入深水区后发现问题线索难、越往基层力度越弱等瓶颈,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持续重拳出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3起,同比增长104%;处理273人,增长17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4人,增长243%;其中处级干部30人,是前年的10倍。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来宾市出台《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2016年,全市共对1580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113名市管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主动交代问题的一批干部从轻处理;在受处分的1397名党员干部中,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占89.4%,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占8.88%,移送司法机关占1.72%。
同时,通过推行“双回访”制度、“自我定性量纪”制度等措施,严管与关爱并重,着力打造“干部之家”。2016年,共对1611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占十八大以来受处分总人数的90%以上,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殷殷关爱,重新提振、激发了他们的士气和干事创业热情。□本报记者 陈千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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