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秀瑶族自治县创新出台《关于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到纪检监察部门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将廉政教育关口前移。目前,第一批新提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已到该县纪委挂职锻炼。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不负责原单位工作,在接受县纪委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法规和工作规程后,专职参与从事处理群众来访、重要信访件的核查以及县委巡察等纪检监察工作。挂职期满后,由所在纪检监察部门对挂职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并就思想表现、工作情况和廉政状况等方面作出挂职锻炼工作鉴定,县委组织部对挂职干部派出单位进行反馈,并将鉴定材料存入挂职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罗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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