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低头族”日益成为一种常态,开车看手机导致的“盲驾”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比“酒驾”“毒驾”更危险的交通安全隐患。8月19日上午8时许,在金秀同化村附近路段,一辆小轿车驾驶员因低头看手机导致车辆冲出路面,窜进路边的树丛,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车主李先生回忆称,当日他从荔浦出发前往鹿寨,当车辆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听到微信信息提示便低头看手机,抬头时看到对面有来车,便急忙避让并踩刹车。由于雨天道路湿滑,车辆紧急刹车后失控打滑,冲出路面撞到路边的树才停下。
据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头排中队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罚款20~100元,计2分。而开车发微信、刷微博等行为,可认定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十六项,依法对李先生进行计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像李先生这样开车玩手机发生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民警告诉记者,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司机成为“低头族”,养成开车玩手机的恶习,带来不少交通安全隐患。
8月8日16时许,在合山市人民中路金融街路口发生一起小轿车撞上轻型厢式货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原因为驾驶员驾车时浏览微信朋友圈。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司机。其中,9人表示在开车时接打过手机,8位表示用手机发过短信,或者回复微信、QQ消息。
“开车过程中,低头浏览手机信息,再将其放回原来位置,所需时间约为5秒,按照时速50公里计算,相当于车子盲开近70米。”据有着30年驾龄的曹先生说,此时一旦遇到突发状况,刹车至少需20米。而每个人反应时间、车辆制动情况不同,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发生交通事故概率会骤然增加。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时不打电话、不发信息,如情况紧急必须接听手机,则应先把车子停靠在安全地点。■晚刊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陈辉特 闭彩丽 黄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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