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侠 陶玉瑜 陈 斌
“在这里接受教育以后,我深深地领悟到做人做事不能太冲动,凡事要三思而后行。我要好好改造,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自合山市北泗镇的谭某,在来宾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接受培训后深刻地写下了心得体会。
而201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兴宾区人万某在司法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重拾信心,回归社会,如今生意做得有声有色,积极接纳3名社区矫正对象为员工,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谭某、万某是来宾市“一头是法治,一头是情怀”并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缩影。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来宾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努力完善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基础建设,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先后5次在全区会议作经验发言,在全区树立起了社区矫正的“来宾样本”,得到了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成为全国推广、学习的先进经验。截至今年3月,来宾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460人,解除矫正3196人,没有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以司法所社区矫正功能室建设为基础,保障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乡镇(街道)司法所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底层,许多具体工作由他们承担,建好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功能室是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条件。”来宾市司法局局长龚冠荣介绍,目前,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都建有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室、谈话室、信息监控室、档案室等;部分司法所还建有集中教育室、入矫宣告室、心理咨询室;忻城县专门为司法所配备了社区矫正执法专用摩托车,解决工作人员下村入户走访社区服刑人员交通不便的难题。
以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重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2012年,来宾市综治委、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县(市、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中心”工作方案》,规定各县(市、区)设立社区矫正中心,明确该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能、管理及运行机制等。
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社区矫正中心,形成一个强大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队伍。2014年,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成投入使用后,以象州县为示范,建成设有信息监管指挥中心、入矫宣告室、信息采集室、警务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齐备的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目前全市有业务用房功能健全的社区矫正中心3个,另外3个县(市)的相关硬件设施正在建设中,拟于2017年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以市级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建设为后盾,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服从监管。去年,来宾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建成。这也是广西首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的机构。它占地26亩,建筑面积为6000多平方米,建有教学楼、法治文化长廊、运动场等,内设警务室、医务室、多媒体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量室、宣泄室等功能室,基础设施配备齐全,功能完善。
“教育中心主要对全市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教育,有针对性地对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专题教育。”龚冠荣表示,此举能有效整合教育资源,解决基层司法所教育资源缺乏的问题,同时聚合挂职监狱警察、地方司法行政干警、派出所警察等警力,形成执法队伍的强大力量,营造封闭监管的严肃氛围,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服从监管,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教育基地建设为辅助,巩固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为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地方就业、没有专业技术等问题,来宾下大力气抓帮扶工作,发动社会企业参与,努力建设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教育基地。”来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韦文晋说,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建有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教育基地,提供就业岗位近200个,增强他们自食其力的能力,以促使他们期满解矫后顺利融入社会。
4月19日,全区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在来宾召开,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来宾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和兴宾区社区矫正中心。来宾市司法局及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等在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军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来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努力完善三级社区矫正基础建设,规范打造了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取得了明显效果。来宾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本版图片由来宾市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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