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燕
通讯员常国春
2018年11月15日,酒泉市某白酒生产企业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食品稽查局分别送了一面书写着“食药安全卫士、为企保驾护航”和“食品稽查利剑、为企保驾护航”的锦旗,并送来了感谢信,企业负责人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11月9日接到案件线索,到11月12日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1月13日配合公安机关一举端掉制假窝点,仅用4天时间就成功打掉了一个涉嫌制售假冒白酒的‘黑窝点’,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们倍受鼓舞。”
2018年11月9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接到辖区某白酒生产企业工作人员情况反映,称该企业发现玉门市有人涉嫌销售假冒该企业生产的知名白酒。接到情况反映后,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立即部署,由市食品稽查局分管领导带队,组成专项检查组,顾不上周末休息,于11月10日赶赴玉门市,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执法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线索,来到位于玉门市新市区的某便利店,现场发现涉嫌假冒的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18箱。经询问该便利店负责人何某某,该店先后于2018年8月、9月两次从业务员郭某处购进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22箱,进货时业务员未提供该白酒的任何资质票据。
在何某某的配合下,执法人员找到送货员郭某并对其进行了询问,郭某称其是为玉门市某商行的负责人黄某某配送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收到货款后全部给了黄某某。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对黄某某经营的玉门市某商行进行检查,在该店货架下方发现涉嫌假冒白酒5瓶。经对黄某某进行调查,黄某某共购进假冒白酒187箱,已分别销售给玉门市、瓜州县的部分食品经营企业。在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指挥下,酒泉市、玉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兵分几路,迅速出击,逐个查找这批白酒的去向。截至11月11日晚,执法人员共查获涉嫌假冒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48箱,货值金额23400元。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2018年11月12日,市食品稽查局与玉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玉门市公安局召开案情会商会,进一步分析研判案情,认为黄某某前期供述的违法事实与查证情况无法吻合,且存在故意隐瞒违法事实和转移、隐匿证据的嫌疑,决定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玉门市公安局迅速立案,对黄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进行了突击审讯。黄某某供述,2018年7月,他从外地购进假冒本地知名白酒的包装、原酒、加工工具(刷子、皮捶、漏斗等),在玉门市饮马农场其亲戚家中进行灌装加工后,分别销售给玉门市、瓜州县的部分食品流通企业。同时供述了其加工假酒的场所、销毁假酒的场地和储藏假酒的仓库。
案件调查取得突破后,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赶赴造假窝点进行清查。截至2018年11月14日,在玉门市饮马农场一处废弃地窖内和已销售到玉门、瓜州等地的食品流通企业中,共查获涉案假冒白酒1767瓶,货值金额约423900元。其中,假冒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915瓶,货值金额109800元;假冒茅台、五粮液、海之蓝、五粮春、剑南春等其他品牌白酒852瓶,货值金额约314100元。
另查明,2018年11月12日,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黄某某经营的商行进行检查后,黄某某暗中指使其表弟在玉门市饮马农场将剩余的假冒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及相关物品进行了焚烧销毁。共焚烧销毁灌装好的假冒白酒200箱,货值约96000元;焚烧假冒白酒空包装1700件。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查获的白酒进行抽样送检,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正在全力追查已售出白酒的去向,将对售出的白酒采取召回和查封扣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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