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酒泉市公安局警犬训导员在训练时发现并成功扑灭一场火灾,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6月12日上午10时50分,市公安局警犬训导所训导员王明凯、康伟龙及省警察职业学院实习生殷启荣在训练过程中发现肃州区银达镇蒲上沟村6组一苗圃失火,在及时报警的同时,立即赶往失火地点,与受灾农户对火情进行了先期处置。经过近半个小时的扑救,有效地控制了火势蔓延,最终将火彻底扑灭,使8000余棵松树苗木得以保全,为受灾农户挽回了1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6月14日下午,受灾农户到市公安局警犬训导所,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民警不畏火险,心系人民群众的行为表示衷心感谢。
(马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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