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酒泉讯(记者孙海峰)“以前一家人住在不足60平方米的老旧平房里,一到雨天就漏雨,冬天生炉子取暖也很不方便。如今,棚改政策让我们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楼房,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近日,已经住进悦和家园经适房的闫海龙说。
闫海龙是肃州区棚户区改造的受益者。据了解,肃州区的33个棚户区分布于城区各处。2016年前,7762户2.7万多居民生活在棚户区,面临出行难、吃水难、排污难、如厕难等诸多问题。自2016年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肃州区通过货币补偿和住房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7762户居民进行了妥善安置。目前,已有3000余户居民搬入楼房。
“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广泛宣传和公示棚改政策、补偿依据和奖励办法等,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确保每户征收群众利益不受损。”肃州区棚户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罗文柱告诉记者。在棚改工作中,肃州区将工作人员信息、征收房屋信息、征收补偿政策、居民意见建议、安置房分配方案、抓号分配过程、补偿项目标准、工作指标进度等信息全面公示,主动接受居民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为确保棚户区改造惠民利民,在择优抽样对房屋评估的基础上,实行“同地同价、房地一体”政策和最低45平方米托底补偿政策,确保所有棚改居民买得起、住得上政府提供的棚改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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