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必须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现将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园区名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
主管单位:甘肃酒泉工业园区管委会
环评机构: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规划发展跟踪基本情况
原规划位置及范围东至经十路,西至回民公墓区,南至清嘉高速公路,北至雄关路,总面积14.71km2。由于西园管理权限变动,西园现管辖范围为东至经十路,西至酒嘉分界线,南至清嘉高速公路南侧酒嘉分界线,北至纬一路及纬二路(汉唐文化新区南边界),面积14.5km2,现状管辖范围内西园现有企业70余家,建成区占地面积10.08km2。西园主要产业以风光电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为主,兼顾商贸业。产业布局基本合理,基础设施(供水、供电、集中供暖)较为齐全。
三、环境影响跟踪分析与评价
水环境:西园工业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标排入酒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对北大河西园段地表水监测,所有监测因子达标,污染物整体呈略微下降趋势。
大气环境:西园所有企业均采取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集中供热锅炉房采取了除尘、脱硫、脱硝措施,根据对西园区域大气监测结果可知,工业园区各监测点采暖期、非采暖期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
声环境: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可知,工业园区各监测点位昼、夜间监测值均达标,说明工业区内生产活动和交通噪声对区域内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西园一般固废均可回收资源化利用。一般固废均妥善处置;西园危险废物均由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肃州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肃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西园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土壤环境:评价区域土壤现状监测值均低于相关标准,工业园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对区内土壤未造成明显污染。
四、跟踪评价结论
对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本次跟踪性评价采用实地勘查、走访公众、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工业园区建设环境质量变化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性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西园产业布局较为合理,污水、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环保措施落实较为到位,公众支持率较高,西园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向园区管委会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西园对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查阅环评报告可以通过直接向环评单位索取评价报告。
六、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田建华
电话:18093798970
通信地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邮编:731601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226号邮编:730000
联系人:梁燕电话:0931-2126293
传真:0931-2126290
电子邮件:jingweiese@163.com网址:www.jingweiese.com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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