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是群众感受司法温度的第一个窗口。“门好进了,事好办了!”——这是群众对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评价。
限时立案,结束“焦灼的等待”
“依照法律规定,7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进行立案都是合法的。而我们,只要立案材料完备,30分钟内必须办理立案手续。这对立案庭法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深有感触。
为了进一步推进限时立案、限时办结制度,立案庭及时对案件进行分类,只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30分钟内就可完成登记手续,做到“不卡、不压、不推”。立案审查限时服务,缩短了立案时间,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2017年,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各类案件10225件,其中95%都是当即立案。
“一站式”服务,解决“多处拥堵”
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将立案窗口建设成为文明之窗。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立案大厅分别设置案件受理、收费、接访等服务窗口,将与立案有关的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并印制资料随案发放。公开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满足当事人的多样化需求。
立案庭法官耐心热忱地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为他们解疑释惑,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执行风险告知等成套资料,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目前,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成立审判团队1个;2017年办理案件277件,办结率达97.83%。
“绿色”通道,提升“司法温度”
每一场官司的背后,牵涉的是当事人甚至亲属的权益。刘某在施工过程中被坍塌的房屋致伤,经鉴定为7级残疾,刘某的家人多次要求屋主赔偿未果,刘某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立案庭法官在审查了案件材料后,了解到当事人行动受限,往返不便,便主动上门立案,为其办理案件受理费的报批手续。肃州区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减缓了当事人家庭经济压力,使司法救助落到实处。
对涉妇、涉幼、涉老等涉弱势群体案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将法官的联系方式印成服务卡向当事人发放;对需要在非工作时间立案的,只要事先电话预约,立案人员就会准时接待;对有特殊原因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登门立案。
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立即移转速裁,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减少当事人诉累。
诉前调解,了结“拉锯官司”
诉前调解具有成本低、调解时间短等优势,不仅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外,而且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减少了纠纷双方的诉累。
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引入诉前调解制度,合理引导当事人就有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受理后,审判员在传唤被告到庭送达起诉状时,征求当事人同意后,立即通知双方,给当事人说理讲法,化解纠纷。2017年,诉前调解成功69案,调解成功率77%。
□岳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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