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湿地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类,湿地总面积12821.82公顷,交错分布在各个乡镇。受自然地势影响,北部银达镇(包括花城湖)、三墩镇、东部铧尖镇、泉湖镇为湿地主要分布区域,分布较为集中,呈现独特的戈壁绿洲湿地景观。
“近年来,肃州区采取提高湿地保护率、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减少人为干扰等措施,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显著。”肃州区人大代表尤旭升说。
肃州区根据《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甘肃省林业生态保护条例》,由肃州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加强草原、湿地保护的决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有效遏制了破坏湿地行为的发生。
“国家湿地公园是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在肃州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争取下,肃州区林业局争取并落实的酒泉花城湖湿地公园试点项目,成为酒泉市第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项目。”肃州区林业局局长张生贤说。2014年以来,每年争取到的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花城湖湿地公园湿地恢复重建与保育工程。至目前,已实施人工造林配套滴管工程670亩,修建生态围栏7公里,恢复灌丛沼泽810亩,巡护道路4.2公里,连接道路4.8公里等。
肃州区采取河岸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围栏封育等措施,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和荒漠化严重地域的人工治理保护。近年来,林业部门分别在银达洪家大湖、花城湖等部分重点湿地区建立湿地围栏20公里,完成封育1.7万亩,人工恢复湿地植被3100亩,补植补造沙枣、红柳等灌木62万株,实施工程治沙700亩,重点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肃州区在摸清全区湿地资源现状、全面掌握湿地资源消长变化动态后,为促进湿地保护利用,打造酒泉东三县旅游中心,启动了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湿地保护利用发展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2016—2030年)》编制完成后,将为肃州区保护、发展和利用湿地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有力指导。
此外,肃州区开展了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至目前,全区已完成湿地斑块审查、外业调查、内业整理等工作,并在今年年内报请审核验收。
肃州区通过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制度,逐步建成清晰产权、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湿地生态文明体系。
□本报记者杨璐
通讯员魏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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