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酒泉市金塔县西坝乡西北,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0°21′18.25114″,东经98°34′34.44967″。项目平均日处理垃圾10吨,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填埋场总库容8万m3,设计使用年限20年。建设规模为Ⅱ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收运系统、填埋场和生产生活辅助区以及供水、供电、进场道路等辅助工程。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包括渗滤液、填埋气体和恶臭,渗滤液经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回灌,通过蒸发可有效实现渗滤液的减量。采用厚度1mm高密度聚乙烯HDPD土工膜防渗,运营期产生的填埋气体主要为甲烷,同时还有一定量的硫化氢和氨等恶臭气体,填埋气导出后采用火炬点燃,恶臭气体采用喷洒药水,每日覆盖定时覆土,在填埋区四周设置绿化带,并采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设计与本评价报告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后,项目建设前后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为解决区域城镇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改善城镇环境的一项市容整治环保配套工程。该项工程符合城镇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工程的建设意义重大,且十分迫切。工程建设与运行中,应严格按工艺技术路线及规范要求,确保环保资金的到位和各项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保障措施的真正落实,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函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查阅有效期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具体形式:建设单位将在公示贴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通过现场问卷调查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735100
联系人:李晶联系电话:17793611352
电子邮箱:17793611352@163.com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18号)
通信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2号18-21号
邮编:401220
联系人:翟海龙联系电话:15109370932
电子邮箱:10471700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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