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防护墙”
“天朗气清,风景优美,出游心情也舒坦。”十一国庆期间,到肃州区四坝海子湿地项目区游玩的市民陈亮,言语间透着赞许和喜悦。
近年来,酒泉市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通道的战略位置,结合“两高一资”产业特征、生态环境脆弱的市情,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提升环境质量,筑牢生态“防护墙”。
酒泉市先后淘汰关停和治理改造燃煤锅炉581台,完成137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整合酒泉城区周边28家煤炭销售散户市场、取缔露天烧烤摊点105家,推广使用清洁能源78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328家,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54万辆,152个建筑施工工地“6个100%”管控措施基本落实。至10月10日,除去沙尘天气影响,酒泉城区优良天数达227天,优良率91.2%。
酒泉市完成9个县级以上和1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10个工业园区、10个中心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开展北大河、石油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今年,新增市控监测断面10个,7月开始监督性监测,同时开展《酒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全市1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瓜州外均达到目标水质要求。
近年来,酒泉市累计完成污染减排项目158个,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2016年列入全省减排计划的32个项目全部完成,今年实施的64个重点减排项目中,10个管理减排项目已平稳运行,1个机动车减排项目正有序推进,53个工程减排项目已建、在建38个。
念好环保“紧箍咒”
如今,让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已成为每个人的共识。酒泉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环境安全为主线,抓好顶层设计,念好环保“紧箍咒”,力促生态文明建设。自中央环境保护第七督察组反馈问题后,酒泉市成立了酒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问题为导向,对涉及酒泉市的30个问题,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逐个销号。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94个群众信访问题已整改90个,整改率95.7%,反馈的30个问题已整改21个,整改率70%。同时,自2016年12月开始,对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全面排查。目前,排查出的470个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整改。此外,对过去发现的86个区域突出环境问题,限期整改验收,目前已完成整改48个。
窥一斑而见全貌。这些举措和数据的背后,彰显出酒泉市加快推进环保工作的坚定决心、认真态度和务实作风,谱写着生态酒泉建设的新篇章。
重拳出击重现碧水青山
2016年12月17日,金塔县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金塔县西部石料厂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接到投诉后,金塔县环保局立即向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建并在随后对该厂“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6年12月26日,该厂受到罚款人民币20042元的惩处。4个月后,金塔县监察大队复查时发现,该厂在仍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违法生产。对此,金塔县环保局查封其生产设备电源。时隔2个月,酒泉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查封扣押决定未解除之前,擅自损毁封条违法生产。面对审查,金塔县西部石料厂拒不执行并与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但最终等待它的是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近年来,酒泉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从未停歇。至目前,酒泉市已清查整顿“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项目417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实施行政案件277起,处罚金额达1391.6137万元,实施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1起,媒体曝光34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环境保护不能一蹴而就,从监管到自律,需要社会意识的普遍觉醒,这个过程漫长而艰辛。为了让酒泉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怡人,在通向生态酒泉建设的征程上,我们砥砺前行。□本报记者王荣
秋日的酒泉,天高云淡,碧水微澜,目之所及,金色延绵。近年来,酒泉市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封滩育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保护工程,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8个,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4.66%,全市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170万亩以上,年均节水1亿立方米以上……
如今,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建设美丽中国的行动不断升级提速。酒泉市打响了一场又一场漂亮的环保战役,让天更蓝了,山更青了,水更绿了,人居环境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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