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的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期为2017年—2021年。规划期内视情况变化可适时补充或修订规划。本次采砂规划的范围:①党河河道敦煌段:南起雷墩子,下至双墩子段,总长度约176km。②大泉河,总长约88km。③山水沟,总长约38.9km。④疏勒河敦煌段,总长约196km。敦煌市河道采砂石规划河段划定:13个禁采区(党河敦煌段8个、大泉河3个、山水沟2个),4个可采区(全部在党河流域),12个保留区(党河敦煌段4个、大泉河4个、山水沟3个、疏勒河敦煌段1个)。可采区总面积1463.8万m2,按可开采深度4m估算,可开采总量5855.2万m3,开采年限20年,年开采量292.76万m3。根据敦煌市砂石料市场每年对砂石料约100万m3的需求,初步确定年开采量为70万m3~80万m3。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规划划分的禁采区、可采区、限采区与保留区,禁止在禁采区开展采砂,减少在限采区与保留区的开采活动,在可采区开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与水土流失。该规划的实施,可以规范敦煌市党河、大泉河、山水沟、疏勒河河道采砂活动,遏制无证无水保环保措施随意采砂、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乱挖乱填乱倒现象,整治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湿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可能受规划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1)公众对规划的了解情况;(2)规划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环境问题;(3)对该规划的态度;(4)该规划对公众的工作、生活环境是否有影响;(5)规划采砂分区划分是否合理;(6)对规划区内目前的主要环境现状的态度;(7)公众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及规划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可向评价单位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规划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规划审批前同样向以上单位索取。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环保部门反映。
六、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敦煌市水务局
通信地址:敦煌市阳关中路1144号
邮编:736200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809375558
电子邮箱:948050598@qq.com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乙字2551号)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2745号
邮编:450000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893774612
电子邮箱:724582942@qq.com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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