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邹城市看庄镇柳邑村牌坊处,一辆电动车在行驶时由于速度过快,不慎将一位与其同一方向步行的老人王某撞倒,附近行人当即拨打电话报警。
邹城交警大队赶往现场处置,并将王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王某重型颅脑损伤,多发骨折,呼吸衰竭,伤势十分严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需要立刻住院治疗。但王某无儿无女,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一直跟弟弟生活,而唯一的弟弟经济条件也不好,无法承担这样高昂的医疗费用。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处置民警告知王某弟弟可以为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随后,民警积极帮助王某协调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帮其迅速上报所需材料。通过济宁支队救助办审核,最终为其垫付部分抢救费用共计近4万元,为王某的救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解决了燃眉之急。
(本报记者李胜男通讯员 孔翠玲 李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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