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4年来,仲裁以其自身所具有的方便快捷、专家断案和一裁终局等特点,在处理经济合同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显示出了强大的优势,已经成为我国民商事领域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为全面加强仲裁公信力建设,回顾总结济宁仲裁事业20年来的发展历程,进一步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促进社会各界对仲裁事业的了解和关注,推动仲裁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近日,济宁仲裁委举办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仲裁法》颁布24周年暨济宁仲裁委员会成立20周年颁奖典礼。隆重揭晓并表彰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仲裁秘书”“功勋仲裁员”以及“特殊贡献奖”,旨在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济宁仲裁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济宁仲裁委员会成立20年来,坚持“科学发展、公正执法、和谐仲裁”的发展理念,秉持“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宗旨,遵循法治精神,融入儒家思想“和合”文化内涵,仲裁公信力水平不断提高,开创了济宁仲裁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济宁仲裁委员会表彰
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仲裁工作先进单位(10个)
任城区办事处
高新区办事处
邹城办事处
泗水办事处
金融仲裁中心
调解中心
医患纠纷仲裁中心
汽车消费纠纷仲裁中心
受理科
审理科
二、先进工作者(10人)
张继国杨林于文君李芳汤忠
姜琳宋瑞萍刘玉龙张振辰张涛
三、优秀仲裁秘书(10人)
王龙祥刘桂华王璨然李晓翠陈海燕
马秀梅汤红军许梦雅衷晓晗焦莹
四、特殊贡献奖(10个)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如意时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
山东九一律师事务所
刘洪杰孔娟史亚强王清华常立营
五、功勋仲裁员(10人)
窦道援梁少宏陈士乾阎光曦刘淑闽
朱玉冰贾庆民仝金印徐凤侠公冶苑卉
先进单位代表事迹简介
金融仲裁中心:金融仲裁中心成立于2016年5月,凭借着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质的服务态度,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金融仲裁中心成立以来先后办理金融类案件240余件,标的额近30亿元,占仲裁委年度受理案件总标的额的三分之二;办理普通类型案件30余件,总标的额超过1亿元。这些包含辛勤汗水和敬业精神的数据,成就了仲裁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无声地述说着全体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从金融借款担保到民间借贷,从建设工程到电子商务,仲裁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展,丰富着金融仲裁中心多元化发展的服务方向。优质高效的服务,精细科学的管理,公平公正的办案质量,也践行着金融仲裁中心的初心和承诺。
任城仲裁办事处:全力抓宣传,重点抓规范,突出抓大案。任城仲裁办事处作为济宁仲裁委员会13个办事处之一,立足于任城区,多措并举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通过接受咨询、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到企业单位面对面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任城仲裁办事处工作人员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与此同时,任城仲裁办事处做好拓展案源与推荐受理的衔接工作,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全程调解原则,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依法、公正、合理地化解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今年上半年,任城办事处推荐受理了银行与某公司的理财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近亿元,为当事人避免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树立了仲裁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先进工作者代表事迹简介
张继国:伴随着我市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在张继国科长的带领下,仲裁立案服务大厅的各项工作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他带领团队做好立案审查工作,确保仲裁文书正确及时送达,协助当事人办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切实做到服务“零障碍”,在仲裁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畅通的桥梁。自1999年转业来到仲裁战线,张继国先后负责宣传联络、案件受理、审理等工作,在立案大厅工作期间,他以耐心细致的服务,抚平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庭前调解过程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谐仲裁服务理念,融合了法律的刚性和仲裁人的柔情。张继国被国务院法制办授予全国优秀仲裁员,在他的带领下,仲裁立案服务大厅先后被评为市“十佳文明窗口”、“共产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
李芳:山东晟哲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作为济宁银行、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等20余家银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将“不拿原则做交易,不为诱惑污清名”作为职业座右铭,精益求精,至善至美,用公正、高效、廉洁诠释着自己近20年的从业经历。2017年,山东晟哲律师事务所与济宁仲裁委员会签订仲裁法律服务协议,在全市中小企业系统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推进了中小企业仲裁中心工作的开展,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仅2018年上半年就推荐受理仲裁案件70余件,争议金额达5.2亿元。李芳担任仲裁员期间,坚持原则,优质高效地办理每个仲裁案件,以一颗赤子之心捍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了济宁仲裁队伍的良好形象。
优秀仲裁秘书代表事迹简介
刘桂华:仲裁庭秘书的工作内容贯穿仲裁案件的全过程,从案件受理送达到仲裁庭的组庭,从组织仲裁庭开庭审理到仲裁裁决书的审查把关,从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到案件的立卷归档,一系列繁琐的工作事务体现出仲裁活动的全部过程。刘桂华自2008年开始担任仲裁秘书,10年来,在当事人的眼里,她总是谨言慎行,波澜不惊,然而她那瘦削的身驱下却藏着博大的胸襟,挑灯夜战审核文书的坚守,谦虚好学汲取知识的奋进,庭内庭外急匆匆的脚步,从案卷再到案卷的案牍劳辛,在经年中积累,于执着中奉献,个人全年结案近百件毫无失误及瑕疵的成绩大单无人比肩,一个“小秘书、大管家”的为民情怀在厚积薄发中精彩绽放。
王龙祥:作为一名仲裁秘书,王龙祥近10年的时间里,扎根基层,街道、乡村、企业、农户,都留下了他的脚步。脚下沾满泥土,心中装着群众,王龙祥把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定期到金乡大蒜基地,送合同上门,提供仲裁法律服务,披霜带露,风雨无阻。王龙祥平均每年办理仲裁案件70余件,仅2018年上半年承接的案件就超过百件。秘书工作的长期历练,也让王龙祥体会到了处在矛盾纠纷中的双方当事人的不安和焦虑,主动探讨、充分交流、耐心询问是其一直坚持的工作方式。绝不忽视责任,勇于敢于担当,是王龙祥一以贯之的工作准则。谨小慎微,真诚待人,他深知,每份仲裁文书中,都承载着当事人的信任和期望,都代表着法治的力量与光芒。
功勋仲裁员代表事迹简介
梁少宏:做好一件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一件事,而梁少宏恰恰做到了。他从事公证、法律工作30多年来,以严谨高效的办案风格著称,在业内有着很高的声誉。尤其是在担任仲裁员的十几年工作中,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群体性案件,特别擅长办理政府投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纠纷案件。面对浩如烟海的卷宗资料,他默默耕耘,一份份地研究推敲;为探寻事实真相,他长途跋涉,一步步地调查取证。他用优秀仲裁员特有的执着与审慎,充分发挥仲裁和谐、方便、快捷、一裁终局的制度优势,对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顺势而为,对争议较大的案件依法审理,迅速定纷止争,做到法施于人,虽小必慎,以仲裁人的胸襟,传递着仲裁的希望。不忘初心,克己奉公,梁少宏每年办理案件数十起,践行者对公平公正的不懈追求。
窦道援:窦道援作为全国优秀仲裁员,从事仲裁工作20年来,在诸多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开拓了用仲裁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医患纠纷的新路径。特别是仲裁机构如何作为第三方参与医患纠纷的处理方面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了及时介入、稳定情绪、组织听证、依法调解等经验,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了大批医患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在省市范围内进行了典型推广。作为通过了全国首次律师资格证考试的法律从业者,窦道援一心一意做好仲裁工作,在每一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公正合理的裁决中撒播着对仲裁的无限热爱!
特殊贡献奖代表事迹简介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名列世界500强的兖矿集团作为济宁市规模最大的国有特大型企业,高度重视仲裁解决争议的优越性,始终支持济宁仲裁委工作,积极推动《仲裁法》的贯彻施行,在企业运营中纳入仲裁法律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新机制,创新地企共建新模式,并按照仲裁工作部署,成立济宁仲裁委兖矿集团联络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对接济宁仲裁委开展各项工作,连续两年组织了下属100多个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仲裁法律知识培训,效果显著。兖矿集团组织编制了全集团适用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库,建成了“通用合同模板为主、个性化合同条款为辅”的标准化合同文本体系。其中,每个合同文本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都约定了仲裁和诉讼两种选择,为尽快地解决争议,各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大部分会优先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企业权益依法受到了维护。
颁奖典礼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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