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孙志刚 宋荣杰
近日,邹城市交警大队深夜接到市民报警称,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由于事发突然,报警人并没有看到肇事轿车的牌照。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一辆黑色轿车在强行左转弯的过程中,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骑电动车的男子随即倒地,而肇事轿车没有丝毫的犹豫驾车逃逸。随后,受伤男子被送医救治。
民警调查中发现,尽管视频拍下了事故的全过程,但由于光线和角度的问题,无法看清肇事轿车的号牌。事故科民警根据车辆逃逸方向,调取各个路口的监控,终于在事发5天后确定了肇事车辆。当民警找到肇事女驾驶人于某时,于某竟声称自己在事发没有感觉到事故的发生,更不知道自己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但在证据面前,于某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警方提示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将负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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