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9月6日上午7时55分许,邹城市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兖矿医院北门时,发现路边有违停车辆,执勤民警立即下车劝离违停车辆。当劝离一辆出租车时,忽然闻到一股酒气,民警立刻察觉这名出租车驾驶员很有可能酒驾,随即对该出租车驾驶人苏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你喝酒怎么还开车,你这是营运车辆,不光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更要对其他乘客的安全负责!”民警对驾驶员苏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我是头天晚上喝的,感觉应该没什么问题,没成想竟然酒驾了。”该出租车驾驶人说,早晨感觉自己意识清醒了,又是开车多年的“老司机”,这才心存侥幸驾车出门。经过民警的一番批评教育,苏某对自己犯下的错后悔不已,但是错已铸成,并且由于苏某驾驶的是营运车辆,情节较为严重。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出租车驾驶人苏某处以15天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处罚。
邹城交警提醒: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使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因此酒后驾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杜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李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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