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利莎通讯员蒋德军黄欣欣3月3日晚上,邹城交警查到了一名开车的大学生,驾驶证还没拿到手,便开车上路了,遇到交警检查,他亮出了母亲的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最终,小伙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当日晚间,邹城市交警大队在辖区内设置9处卡点,开展统一夜查行动。20时50分许,一中队民警在邹城贵和路口设置卡点,对沿太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进行排查。当民警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时,驾驶人的表现明显异于常人,先是慢吞吞地翻找,之后又称忘记带了。民警只好令其将车停靠在安全地带再继续检查。不料,驾驶人刚将车停稳,便递出了一本驾驶证,然而驾驶人明明是个小伙子,驾驶证上的照片却是名女性,民警判断驾驶证应该是坐在副驾驶座上女子的。“给我她的证没用啊,她又没开车,把你的驾驶证给我。”在民警的再次要求下,小伙子坦言自己还在考科目三,并没拿到驾驶证。“我们娘俩上济宁玩来着,一直都是我开车,他就开了一会儿。”原来车内两人是母子关系,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母亲不停地向民警解释儿子只开了一会儿车。在向指挥中心确定小伙子不具备驾驶资格后,民警驾车将其带至办案区进行处理。最终,小伙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同时民警对其母亲纵容儿子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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