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乾通讯员宋广宇李明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千泉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邹城市建业街一处菜园内,发现非法种植的罂粟40余株,果实都已接近成熟,接到报警后,出警民警当场将罂粟铲除,并将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过调查,违法嫌疑人骆某某供述了其在建业街一处菜园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相关规定,现已对骆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应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它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所以,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违法的事情,不仅害了别人,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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