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安排部署,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不正之风,有效遏制了基层腐败问题的蔓延势头。现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1、兖州区酒仙桥街道河头村“两委”委员伊广坤、王成喜、朱本深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村支部委员伊广坤、原村支部委员朱本深、村委委员王成喜,通过采取虚报承包地亩数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补贴。其中,伊广坤骗取补贴款3592.70元,王成喜骗取补贴款3592.70元,朱本深骗取补贴款3443.01元。兖州区酒仙桥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伊广坤、王成喜、朱本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泗水县金庄镇北玉沟前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徐祥会和原村委委员、文书韩传玉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徐祥会和村委委员、文书韩传玉,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资金10600元用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保险金。其中,徐祥会侵占村集体资金6000元,韩传玉侵占村集体资金4600元。泗水县纪委分别给予徐祥会、韩传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3、鱼台县住建局村镇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心愿违规收费问题。张心愿在任职期间,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安排鱼台县各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向危房改造农户收费共计48200元,并在账外保管。鱼台县纪委给予张心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鱼台县住建局给予张心愿免职处理,责令其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农户。
4、金乡县胡集镇北郭村党支部原书记潘永秀冒领补偿款、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4月,潘永秀在协助胡集镇政府从事蔡河河段治理工程北郭村辖区内的土地丈量、附着物清点及资金发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补偿款5970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支出。2015年2月,潘永秀私自取出蔡河河段治理工程支付给北郭村集体的补偿款22100元,用于偿还个人欠款。金乡县纪委给予潘永秀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5、嘉祥县金屯镇王屯管区主任陈吉芳骗取国家种粮补贴问题。陈吉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9年至2011年间,以其妻子的名义,虚报种粮面积39亩,骗取国家种粮补贴10201.23元,据为己有。嘉祥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吉芳留党察看二年、降级处分。
6、梁山县黑虎庙镇初级中学原校长赵书景、原教职工郭福祥贪污国家教育化债资金问题。赵书景、郭福祥利用职务便利,贪污黑虎庙镇初级中学国家教育化债资金138700元,赵书景实得70000元,郭福祥实得68700元。梁山县纪委给予赵书景开除党籍处分,梁山县教育局给予赵书景、郭福祥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惩治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问题,持续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共济宁市纪委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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