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 泗水新闻 汶上新闻 嘉祥新闻 金乡新闻 鱼台新闻 微山新闻 邹城新闻 曲阜新闻 梁山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济宁市 > 鱼台新闻 > 正文

未投交强险上路 发生事故多赔12万

来源:济南日报 2013-06-18 09:02   https://www.yybnet.net/

■记者李朕葳通讯员李金海

驾驶未投交强险的铲车上路,发生事故后,本应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却因为没有投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不能享受保险理赔,只得自掏腰包,负担本应保险公司承担的12万元。

2012年11月17日,王某驾驶牵引搅拌机的铲车,由鱼台县清河镇向张黄镇方向行驶途中,与刘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三轮车驾驶员刘某抢救无效死亡,三轮车乘客吴某受伤。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三轮车驾驶员刘某应负主要责任,铲车驾驶员王某对此次事故负次要责任。在调查中交通管理部门,发现王某并未为自己的机动车投保交强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只有购买了交强险才能上路行驶,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因为未按规定投保,给整个事故的善后,添加了许多复杂因素。在审理此案时,鱼台法院认为,王某没有为自己的机动车投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使受害人刘某、吴某失去了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合同依据和法律基础,损害了受害人。依据相关规定,从保险公司获得有保障赔偿的利益,受害人的该部分损失应当由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王某予以赔偿,判决王某先行赔偿,死伤者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王某与另一方的责任比例予以赔偿。法院最终判决王某赔偿死者一方经济损失126452元。“如果购买了数百元的‘交强险\’,完全可以避免这12万元的损失。”听到宣判后,王某低声地说道。

新闻推荐

他们用汗水传播正能量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武良路见习记者张梦西通讯员邵天斌王连东6月27日,济宁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迎来集中比赛日,田径、自行车、象棋、飞...

鱼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鱼台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棉衣送老人2013-10-22 07:25
猜你喜欢:
评论:(未投交强险上路 发生事故多赔12万)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