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汶上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内路巡路查,当巡查到白石小楼村附近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走走停停,行迹可疑。民警随即向前将该车拦停, 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该驾驶员出示了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
经排查,发现该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经检测结果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口头传唤至汶上交警大队三中队核实有关信息。经核实该驾驶员为杜某,无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民警询问得知杜某这次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伪造的,而且在2017年10月30日曾被汶上交警大队一中队因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理过。
杜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汶上交警大队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待血样鉴定结果出来后,还要对杜某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通讯员陈执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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