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贫困学生送去助学资金
本报讯司法救助抚慰伤痕,爱心资助温暖人心。9月19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与市青少年关爱协会一行驱车近300公里,来到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贫困学子房鑫鑫(化名)家中,给一家人送去脉脉温情和3000元助学资金。
房鑫鑫是市人民检察院实施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也是市青少年爱心协会“希望工程”帮扶计划中唯一一个外省贫困学子。那么,他们为何会远赴外省,帮扶一个汶上县的贫困家庭呢?这一切还得从两年前发生在亳州市的一起车祸说起。
房鑫鑫的父亲房某某背井离乡,常年在亳州市务工。2018年的一天,房某某下班途中突遭车祸,肇事者系外省在亳务工人员魏某某。车祸致房某某一级伤残呈持续植物人状态。该案民事部分经法院判决,由魏某某支付房某某180多万元的赔偿款,但魏某某无赔偿意愿和能力,实际未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房某某也于今年4月份不治去世。
对于该案的刑事部分,被害人家人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按照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魏某某的行为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对魏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解释说。
在案件调查中,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房某某的治疗费用20余万元全由自家筹措,掏光了家底不说,还留下10余万元的债务。房某某出事后,全家生活仅靠妻子李某某操持,家中独子房鑫鑫正值读高中,而且还有一个年迈的老母亲需要照顾,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像是跌入了深渊。本着解急救困、彰显司法温度的原则,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受害人家属司法救助金82000元。
除了司法救助外,房某某案件还得到了亳州市爱心人士的关注。
市人民检察院于7月2日召开了房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在检察机关提出救助意见后,参与此次听证的市政协委员、亳州市青少年关爱协会会长康红热泪盈眶,对被害人家庭遭遇的不幸非常同情,当即承诺解决被救助对象未成年子女房鑫鑫的读书、生活费用,直至大学毕业。“我们协会的宗旨就是切实肩负社会责任,为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健康成长尽绵薄之力。”康红说。
“谢谢检察官,谢谢康大姐,感谢你们大老远赶来,惦记着我们一家。”受害人家属李某某说,“丈夫虽永远离开了,但生活还要继续,我和孩子一定会努力撑起这个家”。
(记者魏军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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