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山东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鲁交执法〔2018〕10号),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汶上县将于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国道342日凤线(原省道333蒙馆线)汶上县苑庄段146KM+600M处正式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综合一体化检测系统开展治超执法。经该检测系统检测超限超载的车辆必须进场站接受进一步精检。经精检超载的,由汶上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超限部分货物进行卸载,由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处罚。对不进站接受精检处理的,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由汶上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数据按照每吨500元的标准实施处罚。
停车卸货场:1.苑庄大秦卸载点G342国道日凤线 (原S333省道蒙馆线)150KM+900M处
2.汶上西站超限超载检测站 S255省道 60KM+800M处
特此公告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汶上县公路局
汶上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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