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7月5日讯(记者李蕊通讯员王磊)6月29日,济宁市食药监局通报了2018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情况,并晒出了56家被检查单位的成绩单及存在的问题。
4月9日至26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春季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此次检查按照“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共检查全市各县(市、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43家,学生小饭桌13家。其中,包括5家大中专院校食堂、23家中小学食堂、15家托幼机构食堂。在抽取被检查对象时注重兼顾了城市与农村分布。
“此次检查结果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平均得分91.2分,学生小饭桌平均得分89.8分。”采访中,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管理、硬件设施、员工培训、清洗消毒、索证索票五方面。其中,经开区大风车幼儿园食堂、汶上县白石镇中学食堂、兖州区第十三中学食堂、泗水县神墨教育学生小饭桌、曲阜市明哲小餐桌等8家设置食堂学校及5家学生小饭桌因存在较多问题分数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
据介绍,此次学校食堂飞行检查结果将纳入本年度济宁市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食品药品考核,并继续由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此次飞行检查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8家设置食堂学校、5家学生小饭桌主要负责人开展责任约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要求,监督被查单位逐条逐项进行了整改。目前,在规定时间内全部问题已落实整改到位。
扫码看成绩单。
三地城镇非居民用水8月起实行“累进加价”
本报济宁7月5日讯(记者马云雪通讯云张茂斗)城镇非居民用水有了新变化,用水超定额下月起即将实行“累进加价”,仅为基本水价加价。用水量分为三档,第三档水量可最高加价两倍,“两高一剩”行业用水第三档水量最高可加价2.5倍。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仅为基本水价加价。”济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中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有了新规定,按用水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水量基数为行业取水定额(计划)水量,保障用水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第二档水量为不超过行业取水定额(计划)水量2倍;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第二档水量部分。
在加价标准方面,第一档水量执行现行基本水价;第二档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征收标准基础上加价1倍;第三档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征收标准基础上加价2倍。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用水,第一档水量执行现行基本水价;第二档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征收标准基础上加价1.5倍;第三档水量在现行基本水价征收标准基础上加价2.5倍。
在加价所得收入方面,将收入纳入同级财政,既可用于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支出;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用于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等。
此次实施范围为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他县市区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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