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高菁)8月29日晚,齐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前甄村丢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报警人刘某说:“我回家拿东西,于是把电动自行车停在家门口,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再出门时电动车已经不见了。 ”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由于这辆电动自行车安装了防盗系统,民警明确了电动车的运行轨迹,最终在某家属院内找到了被盗车辆。民警在电动车旁边的角落里蹲守十余个小时,终于成功抓获了嫌疑人刘某。
刘某,44岁,济宁汶上县人,曾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今年7月,他在齐河东宋新村盗窃一辆电动车被民警抓获,被治安拘留15日。没想到刘某被释放后依然不长记性,又干起了盗窃的勾当。目前,刘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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