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汶上讯(通讯员刘长春周广田孔呈)今年以来,汶上县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1+5”主体责任推进机制,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
据了解,党风廉政建设“1+5”主体责任推进,即一个意见、五项保障措施。县委制订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在强化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教育管理、支持保障、示范表率等方面的责任。采取细化责任分解、实施签字背书、建立约谈制度、强化专项巡查、完善考核奖惩等五项措施,防止“两个责任”虚化空转,确保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该县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围绕“4项纪律、20个严禁”,注重抓全县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从严正风肃纪和锤炼爱岗敬业、务实担当、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情况,把廉政责任向系统、部门、岗位延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成立了3个工作推进组,确保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担。截至目前,分别与112个部门单位签订了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建立了责任制台账和个人廉政档案,根据掌握情况适时约谈部分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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