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点击查看原图生态宜人的老运河片区。■记者陈硕摄绿色整洁的人居环境。■记者杨国庆摄●用好放大区划调整机遇,济宁都市区形成了“5+3+2”发展格局。
●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5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19%。
●全市实施“治水”重点项目117个,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33座;建设和修复人工湿地23万亩。
●2015年前三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2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增幅列第1位。●今年以来,环保、公安两部门联合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5件。
■本报记者张彦彦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为加快“生态济宁”建设,“十二五”以来,济宁市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打出系列“组合拳”,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与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5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19%;湿地保护总面积达到155万亩;实施了“治气”重点项目186个,“治水”重点项目117个;全市城区(县)面积达到1715.06平方公里……济宁儿女越来越多地享受着青山碧水、蓝天白云带来的生态红利。
创新思路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十二五”期间,济宁市坚决拒绝“摊大饼”,用好放大区划调整机遇,在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上迈出更大步伐。目前济宁市都市区形成了任城、兖州、曲阜、邹城、嘉祥5个行政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3个派出区,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农高区2个功能区“5+3+2”的发展格局。
城镇化发展步伐持续加快。加大小城镇培育力度,全面开展了145个小城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涉农小城镇驻地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两次全面督导检查;深入推进22个重点小城镇建设,扎实开展农房建设、危房改造和新型社区建设,截至9月底,农村新型社区达到473个,汶上县苑庄镇新苑社区等8个农村社区被评为省级农村新型社区。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8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33%。88个乡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共建成6个无害化垃圾卫生填埋场和1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兖州、曲阜、汶上、嘉祥4座日运输垃圾规模达200吨以上的中转站,完成了“一县一场(站)”目标任务,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累计建成综合管廊30.372公里。
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推进。今年来,打造生态文明村1427个,新建环境整洁村4973个,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21个、示范村408个,泗水王家庄等美丽乡村示范点亮点纷呈。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建立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监督管理体制,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形成层层有监督、月月有考核的常态化工作状态。全面启动农村改厕工作,召开了全市美丽乡村改厕工作现场会,率先在示范片区开展厕所改造示范户建设。
与此同时,济宁市大力实施“五城同创”,目前已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获批,绿色济宁、生态济宁、美丽济宁形象充分展现。
人水和谐做好绿色生态文章
济宁是“运河之都”,济宁的城市史,就是一部不断理水营城的历史。伴随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关于“水资源”的价值与作用被重新定位。河流的功能、属性也由此发生了深刻变化,不仅仅有着雨水调节、排洪防涝、养殖、绿化园林、景观休闲等功用,更是成为城市水资源、水环境的重要考量指标,以及城市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十二五”以来,济宁市以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治污考核为契机,不断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治水”成就可圈可点。实施“治水”重点项目117个,全市涉水工业企业全部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达到山东省修订后的加严地方排污标准;全市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33座;建设和修复人工湿地42处、23万亩,水质净化能力达到每天50万吨;国控、省控主要河流断面达标率居全省前列,南四湖及南水北调输水沿线稳定达到规划水质目标,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削减11.9%、12%。从2003年起,南四湖水质已连续12年持续改善,湖区水质实现了由劣五类向三类水的跃升,跻身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
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成果不断巩固提高。今年南四湖13个入湖考核断面、湖内5处监测点位全部达到规划水质目标,国控、省控主要河流断面达标率一直稳居全省前列。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通水两年来,有效保障了一泓清水安全北上。大运河文化产业带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实施了梁济运河河道整治、河东岸滨河大道升级改造、滨河大道东岸生态景观带建设等,推动大运河西岸开发建设,已基本完成施工图设计。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河道水清岸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努力推进了水环境质量不断取得新突破。
联防联控致力改善空气质量
济宁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一直以来,济宁市节能工作存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消费单一、能源回收利用率低、能耗总量持续增长等问题,特别是随着国家实施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目标,对做好节能工作、完成节能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二五以来”,济宁市进一步推进全市大气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大行动”,实施“治气”重点项目186个,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水泥企业脱硝除尘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试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扬尘综合整治、稻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等工作实现新突破;创新构筑大气网格化监管体系、公检法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动执法、大气环境质量考核补偿机制、燃煤机组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通过联防联控、综合施策,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有了大幅度提升;2014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3位;2015年前三季度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2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增幅列第1位。气质综合指数已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山东省内陆城市前列。
严惩违法探索绿色发展途径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十二五”期间,济宁市多措并举加大污染减排力度,铁腕执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力全速推进生态济宁建设。
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惩处,始终保持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针对个别企业废气污染物连续超标排放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及时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极大地震慑警示了环境违法企业;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等环保专项活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完善建立夜查常态化监管模式,全面开展错时执法检查;完善环保、公安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两部门联合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5件;深入推进边界区域联合执法以边界“土小”企业为打击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区域边界地区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开通济宁市“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继续强化信访案件查处工作,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共接办环境信访案件441件,全部按照时间节点督办相关县市区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信访事项处理率100%,办结率99%。
为进一步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济宁市针对化学需氧量、氨氮完成削减任务差距较大的现状,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在济宁市截污导流工程等4处人工湿地安装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提高人工湿地减排项目认定水平。协调推动全市污水处理厂加大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发挥更大治污效益。严格执行新建项目总量确认,对不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县市和企业、无指标来源的单位,停止审批需增加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治污设施不配套等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改,让污染“无处可逃”。“十二五”期间济宁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努力,让市民有目共睹,追求“绿色GDP”,实施“绿色制造”,“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这座城市的共识。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着力打造生态宜居新城,济宁已经开始迈进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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