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王乾通讯员牛新颖张华2013年1月8日和1月12日,在汶上县连续发生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人都是被撞身亡。事故发生后,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在较短的时间内破获了这两起案件,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酒后驾驶酿出的悲剧
2013年1月12日中午,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小轿车沿着105国道由北向南行驶。男子满脸通红,显然是喝了酒,此时的他还没有意识到酒后驾驶给自己带来的危险,当他行驶到汶上县南站镇刘许铺桥南时,由于酒精的刺激,他撞倒了两名骑电动车的女子……
13时49分,汶上县公安局122报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105国道汶上县南站镇刘许铺桥南,一辆轿车与两辆电动自行车先后相撞,轿车向南逃逸,电动车上的人可能死亡。汶上县交警大队接警后,事故科民警一边赶往现场,一边与110接警中心联系,请求南站派出所、康驿派出所支援做好堵截工作,同时县局分管局长、大队领导及时赶赴现场,指挥现场勘查及追击堵截。在县局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下,南站派出所民警采取顺线追踪,在轿车路口分头追击。因肇事车辆发生事故后,从南站镇离开105国道进入乡村小路、经次丘镇又七拐八拐。14时25分许,嫌疑车辆进入刘楼乡鲍楼村一条死胡同,嫌疑人看到无路可逃,立即猛加油门开始倒车,将追赶至此的派出所警车前部撞坏,南站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将嫌疑人李某某当场抓获。经查,当天中午12时许,李某和三个工友下班后,在汶上县义桥矿附近一块喝酒、吃饭后,李某某回到矿上驾驶自己的鲁Hxxx2W轿车准备回家。当沿105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到刘许铺桥南时,因酒精发作,与驾驶着电动车顺向行驶的姜某、王某相撞,造成姜某、王某两人当场死亡,李某驾车逃逸。李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
疯狂逃逸的半挂车
2013年1月8日12时许,在337省道、汶上县南旺镇十里闸路段,一辆半挂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半挂车事后逃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任某经抢救无效于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追逃小组,先后到济宁、梁山、河南台前查阅视频资料300多小时,从上千辆车中确定悬挂鲁P3xx59号牌的半挂车有重大嫌疑。
经查,该车登记车主是山东省冠县兴通运输公司,该公司名下有三十多辆半挂车。公安民警从网上查到相关信息后,1月9日晚上,交警大队徐大队长带领事故科民警连夜赶到冠县,经细致排查,发现该车实际车主是山东省莘县的蔡某。经对蔡某询问得知,鲁P3xx59半挂车于1月8日从日照拉货去河南,当天中午11时许,在日东高速济宁西出口下高速后,沿337省道去梁山,然后经台前进入河南境内,但该车在河南卸货后,9日早上去了山东诸城,到12日才能回来。汶上县交警大队获得该信息后,通过GPS定位等侦查手段,获知该车12日下午有可能途经山东冠县。12日上午,整个大雾笼罩着齐鲁大地,高速路已经封路,普通道路上的能见度不超过十米,民警为了及时查获车辆及嫌疑人,徐大队长带队再赴冠县,进行化装侦察、蹲点守候。13日凌晨8时许,在整个大雾的笼罩下,当鲁P3xx59半挂车从冠县高速出口下来时,被守候整整一夜的汶上交警、冠县交警当场查获。民警告诉记者,王某被抓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交代说,当时他行驶到十里闸路段时,从分叉口处突然窜出来一辆电动车,由于车速过快,他躲让不及才造成了事故的发生。看到受害人躺在地上不起来,王某非常害怕,思量再三后他最终选择了驾车逃逸。当日下午,王某被押解至汶上,现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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