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微山县2018-02号、2018-03号、2018-04号、2018-07号、2018-08号、2018-09号、2018-10号、2018-11号、2018-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1591
7781
2758
1314
33
4144
312
385
623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1591
7781
2494
1228
16.62
4144
142
185
287
土地
面积
(m2)
10818
64840
16650
5759
182
23064
11301
14000
22398
土地
用途
住宅
住宅
商服
住宅
商服
住宅
住宅
商服
住宅
工业
工业
工业
出让
年限
(年)
70
70
40
70
40
70
70
40
70
50
50
50
规划指标
要 求
容积率≤3.9且≥3.12;建筑密度≤51%;绿地率≥30%;建筑高度≤40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1.6且≥1.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1.3且≥1.0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5米;建筑面积比例:商业部分占比不大于15%;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2.7且≥2.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建筑面积比例:商业的计容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40%;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2.0且≥1.6;建筑高度≤24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2.0且≥1.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建筑面积比例:商业部分占比不大于36%;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
编号
2018-02号
2018-03号
2018-04号
2018-07号
2018-08号
2018-09号
2018-10号
2018-11号
2018-14号
增 价
幅 度
(万元)
50
及其
倍数
230
及其
倍数
100
及其
倍数
50
及其
倍数
1
及其
倍数
120
及其
倍数
10
及其
倍数
10
及其
倍数
20
及其
倍数
土地
位置
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东临三孔桥社区土地,南临三孔桥社区土地,西临部城南街,北临香蒲路。
微山县昭阳街道境内,东临戚城南街,南临南阳湖路,西临部城南街,北临荻花路。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南、西、北均临部城社区土地。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山东悦达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南临谢桥社区土地,西临谢桥社区土地,北临建设路。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南、北均临谢桥社区土地,西临微山县弘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
微山经济开发区境内,东临微山县粮种厂土地,南临薛微路、微山县美铭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西临微山湖大道,北临城后路。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小新河,南临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土地,西、北均临马楼村土地。
微山经济开发区境内,东临前八屯村土地,南临西八屯村土地,西临国有储备用地,北临建设路。
微山经济开发区境内,东、西、北均临后洛房村土地,南临薛微路。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即微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9.158.82/GTJY_JN),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部门的规划指标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2018年4月20日16时。
六、本次公告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00分至2018年4月23日10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于本次公告之日起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微山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微山县国土资源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县规划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三)存在竞买须知所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以及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的,按照出让成交价款的5% 作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微山县国土资源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监管,出让交易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五)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微山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537-826097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0537-8229156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7-8229156
微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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