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微山讯(通讯员房志春宋永习)音乐响起来,广场舞跳起来,戏曲唱起来……每当夜幕降临,微山县每个文化广场都热闹非凡。近年来,微山县在***工作中,注重通过开展文化扶贫丰富群众生活,推进文化“乐民”“育民”,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农村文化大院、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是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活动的主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微山县对全县50个省定贫困村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制定了2015年至2017年省定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计划,明确到2017年底,实现50个省定贫困村农村文化大院、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全覆盖。为提高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文件要求,制定农村文化大院、农村文化广场以奖代补扶持政策。对于贫困村文化大院建设通过验收并达到标准的村,配备4节书橱以及价值1万元图书用于农家书屋建设;对于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通过验收并达到标准的村,给予奖励扶持资金2万元。
硬件跟得上,“软件”也要跟得上。依托覆盖城乡的文化基础设施,微山县深入开展“千场演出惠民生”、“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等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重点保证政府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在贫困地区落实到位,每年市、县开展的送戏活动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实现贫困村一村一年一场戏全覆盖。加强对贫困村文化人才培养,支持和帮助贫困村培养文化骨干、文化能人,帮助贫困村组建群众业余文艺队伍。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中培育扶持一批庄户剧团,实现文艺演出常态化。
为充分发挥文化的德育作用,微山县推动贫困村乡村儒学建设,组织儒学讲师深入贫困村开展儒学培训活动。着力弘扬赡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开展“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持义务”的法律规定宣讲展览,建立“四德榜”,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等,改善乡风民俗,营造和谐农村。发挥文化启智作用,以扶智促扶贫,开阔农民事业,激发内生动力。
除了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微山县积极推动文化产业扶贫。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鼓励非遗生产性企业扩大规模,吸纳贫困村人口就业。借助“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平台,推动指导支持贫困村非遗项目展览展示。优先将贫困村中有一定技能人员纳入培训,传授技艺,支持其自主创业。在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评定、非遗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向贫困村倾斜。积极组织贫困村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挖掘贫困村文化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做好文化与旅游、渔业、生态等融合发展规划,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打造红色文化旅游等特色文化品牌,推动贫困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培育当地骨干文化企业,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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