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朕葳通讯员周宏伟王亮近日,一司机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该司机被微山交警认定为饮酒驾驶。
7月31日上午10时许,一辆车牌为鲁HZZ668黑色本田小轿车行驶至微山县两城镇房头村时,突然向右侧翻了两周后正落在公路边上。惊魂未定的目击群众回过神后赶忙上前查看,发现车辆损失并不严重,车内只有一名驾驶员,看样子好像没有受伤。大家让他赶紧下车进一步查看,可驾驶员坐在车内就是不开门,只顾用手机一直拔打电话。围观群众感到很奇怪,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微山县两城派出所首先接到报警赶赴事故现场。民警上前准备对其救援,当打开车门时,民警闻到驾驶室内有刺鼻的酒味,同时发现该驾驶员眼睛有些红肿,睡眼朦胧。民警怀疑该车驾驶员是酒后驾车,遂将该车和驾驶员移交给了微山县交警大队鲁桥中队处理。鲁桥中队受理后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吸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结果为每毫升血液酒精含量65毫克,属于饮酒驾驶。但驾驶员对检测结果并不认可,他一再强调当日并没喝酒,自己很冤枉,肯定是酒精检测仪有问题。经民警调查询问得知,该嫌疑人梅某是邹城电厂工人。7月31日梅某当日确实没喝酒,但前一天晚上他与朋友小聚饮用了过量白酒,第二天一大早从邹城开车回微山老家,路上一直昏沉沉的,当行至微山县两城镇房头村时意识开始模糊,在躲闪对面行驶的车辆时,向右打方向盘用力过猛导致侧翻。幸运的是梅某肇事后自己毫发未损,车辆也只有两个右轮胎发生破损,他在车内不下车是因为不敢报警,只是想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介于梅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处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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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微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