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姣通讯员赵子诣泗水县济河街道孙某夫妇的儿子2012年因交通事故去世后,基于信任,老两口将61万元的赔偿金全部存放到已改嫁的儿媳杨某账户。但前些日子,婆婆陈某因病住院治疗,无力承担费用求助儿媳,不料儿媳却只给了2000元医药费,无奈之下,老两口于今年4月份诉至泗水法院,要求分割自己应得的赔偿金。
6月2日,被告杨某在庭审中辩称,现在孩子年幼,需要大量的抚养费。另外,赔偿金的分割应以共同生活的联系程度为标准。故被告杨某只同意给付两原告三万余元。主审法官考虑到纠纷涉及小孩的抚养和老人的赡养问题,直接判决会对家庭关系造成更大的伤害。法官先找到杨某,了解到杨某只是因为一些小事“赌气”,而非存心不想赡养老人后,便耐心劝说做孙某夫妇工作。8月31日,法院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被告杨某一次性支付两原告12万元,供两位七旬老人生活所需。目前,12万元已经汇入老人的账户,一场家庭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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