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李胜男通讯员赵方敏孙鹏博春节临近,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他人安危,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2月7日,泗水县公安局星村派出所在星村镇南百顶抓获三名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品的嫌疑人,现场查获非法烟花200余箱,鞭炮4万余头,涉案价值2万余元。
2月5日,星村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星村镇南百顶某村樊某、李某、樊某某三人涉嫌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三人住处附近蹲点守候,发现有可疑面包车出入。办案民警当即对车辆进行细致的盘查,并在车厢内查获非法烟花两箱。
三名嫌疑人供述,临近春节,他们发现市面上烟花爆竹价格较高,便萌生从外地买进非法烟花爆竹的念头。自今年1月份以来,三人各支出一部分钱,到临沂市批发市场进购一批震天雷、开门红、喜庆礼炮等烟花爆竹。由于没有经营许可证,他们便使用两辆面包车在附近村居入户售卖,从中牟利。截止到被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共非法获利一万余元。经初步计算,该批烟花爆竹含黑火药量达6000余克,已经构成买卖爆炸物品罪。
据民警介绍,非法烟花爆竹均没有生产商标和安监部门标签,黑火药、火药含量严重超标,质量无法保障,且在村内非法储存,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正规销售点购买,查验生产厂家,辨认防伪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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