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京台高速济宁段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启用新增的4处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
新增电子抓拍分别位于G3 532KM曲阜收费站外广场、G3 517KM曲阜北收费站外广场、G3 554KM邹城收费站外广场、G3 567KM峄山收费站外广场。根据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记录,在上述收费站外广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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