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曲阜讯(记者孙逊通讯员梅花)为统筹城乡发展,鼓励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和落户,加快城镇化进程,曲阜市日前正式出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办法,逐步建立起以公民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与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根据办法,曲阜首先放宽了城区、办事处驻地和其他建制镇户口迁移政策。凡符合合法途径租住成套住房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都可以申请在当地或单位所在地落户。同时,向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公民为城镇招商引资达到一定数额或在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的投资人等敞开大门,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都可以申请落户。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通过各种措施放宽户口迁移、增强人口流动性的基础上,曲阜市更注重保障措施的同步跟进,确保户籍制度改革更人性化和科学化。放宽城镇购买、自建、继承住房的落户条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落户城镇的农民可继续享受农民与土地相结合的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也可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保障农民享有的土地权益不被非法侵犯和剥夺。
记者获悉,按照“统筹兼顾、依次放开、逐步推进”要求,曲阜将实施更加灵活的户口迁移政策,方便农村人口就近有序转移。到“十二五”末,城镇人口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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