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构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近日,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与区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涉未家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是兖州区检察院与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印发。《意见》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工作机制、支持起诉、联合回访、线索移送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最大限度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环境。
《意见》的印发将助力兖州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在诉前、诉中、诉后、诉外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黄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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