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万德龙
近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了《关于明确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济宁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进行了公布。
济宁市各县(市、区)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本级企业缴费基数上下限参数,上下限标准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暂按17284元和3457元执行。济宁市各县(市、区)于参保单位缴费前,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批量调整企业缴费计划,并将下限标准由3269元提高到3457元。
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批量调整缴费计划下限标准不需要企业提供任何材料;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为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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