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济宁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增加24元,增幅达20.3%,直接惠及全市133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于今年12月底前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自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吸引力不断增强。截至目前,济宁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共调整6次,累计增幅达118%,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要,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张磊)
新闻推荐
本报济宁12月21日讯(记者王粲)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发展及2020年改革攻坚重点工...
济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宁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