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斐本报通讯员仲乾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干事创业活力,济宁市牢牢抓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这个“牛鼻子”,创新实施“3210”审批服务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审批事项平均压减30%,申报材料平均压减6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用时压缩到80天,“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今年以来已运用新模式办理施工许可161件,共减少申请材料1500余件,涉及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费用7.2亿元,有效推动了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个一批”改革,削减事项提升效率。采取“釜底抽薪”式办法,按照“三个一批”的思路,大力精简规范审批管理事项,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审批多、环节多、部门多的“三多”问题。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等事项7项,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目录,确保“目录之外无审批”。同时,在全省率先实施“市县同权”改革,综合运用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和服务窗口前移的方式,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26项市级行政审批全部向县级下放,企业办事一地受理、一地办结。
“两步走”改革,优化审管衔接流程。济宁市综合考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种种特点,在认真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承诺制+容缺办”“两步走”改革,即先许可、后规范,先承诺、后核查,同时加强审管互动衔接,优审批、强监管。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广泛实行容缺受理,把用地批准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等15项证明材料调整为可容缺的前置条件,项目单位及法人代表作出诚信承诺后,即可实施容缺审批。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开发建设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互动系统,审批部门办结事项后,第一时间将审批结果、企业承诺书和审批要件通过审管互动系统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获得有关信息后,即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审管良性互动、无缝衔接。在规定时间内审批、监管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通过审管互动平台推送审批信息18000余条。
推行“一张表单”改革,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济宁市依托网络政务服务平台,在分类规范审批流程的基础上,推行“一张表单”改革,以一张“无形”的电子申请表为载体,加强数据共享、信息共用。科学实施项目分类,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工业零增地项目、一般化工项目、工业标准地项目等13类审批项目,优化办理流程,相对固化审批模式,明晰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办事程序。创新设计“一表申报”。结合单个项目特征,制定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流程,推行“一次性告知单”,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涉及到的审批事项、中介服务、公示公告、帮办代办等信息在立项阶段一次性告知,一张表申报;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安全措施备案、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四张申请表整合为一张申请表,企业填报的信息项压减到原来的1/2、盖章数量压减到原来的1/3。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强力推进济宁市政务服务网与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济宁市数字化多图联审系统等系统的互联互通,人防、消防、防雷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建设单位无需再提交纸质图纸;建成工程建设项目证照库,实现证照在线申请、在线调用。
推行证前“零费用”改革,审费分离降低成本。济宁市实行施工许可“证费分离”,推行“零费用”改革,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之前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一方面推行“政府直接买单”。政府统一购买施工图审查中介服务,企业无需再缴纳相关中介费用,每年节约建设单位审图费用8000余万元;由政府出资进行区域化评估评审,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以山东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为例,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已出资完成土地勘测、土地估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8项区域评估,企业入驻后可直接运用评审结果,不再提交评审申请材料,直接轻装上阵。另一方面,后置交费形式。从原来核发施工许可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缴纳与办理施工许可证脱钩,改为建设单位承诺在办理预售时缴纳,建设单位承诺缴费日期即可,大大减轻了建设单位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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