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宋娜
近日,市发改委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阶段性降低济宁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减轻企业负担。
目前,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78元/立方米,该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下浮不限,自2020年2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此次阶段性降价主要范围为济宁城区,包括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兖州区天然气价格仍按现行体制由兖州区管理。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企业用气需要,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合法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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