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道
“小孩小孩你别馋, 过了腊八就是年。”随着春节的临近,市民尽享喜庆的同时,也要遵守济宁市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去年11月,《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审议通过,已于1月1日起开始施行。《通告》明确了禁放区域和时间、法律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等内容,规定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有关部门将对违规燃放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虽然禁放比往年更加严格,但我们同样可以营造欢乐祥和的年味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有利民生、改善环境、造福社会的大好事。时下,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逐年提高,重环保、爱健康的理念厚植人心,蓝天碧水的景象、清净安宁的环境成为人们的真切向往、美好希冀。如今,传统节日的生活模式已发生转变,更多的市民不再为放上一通噼里啪啦的鞭炮而乐此不疲,以往“听听炮响、震震邪气”的心理慢慢成为历史,也减少了燃放烟花爆竹给空气造成的污染以及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因此,严守禁放法规,共享美好生活,应该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我们共同参与,充分理解、自觉遵守、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远离“炮声硝烟”的和谐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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