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誉耀 报道
本报济宁讯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联合公布了对35个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18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济宁市绩效评价得分106.91,位居第二名。
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决策部署,济宁市财政部门与住建、生态环境等市直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分线作战,持续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对接汇报,济宁被财政部等四部门评为第二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可获中央奖补资金15亿元。在政策推进落实过程中,济宁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环保、气代煤电代煤等资金,形成“拳头效应”集中发力,为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提供强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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