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娜
近日,记者从全市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规范工作会获悉,全市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目前,济宁市各转供电经营企业正开展自查自纠,将各终端用户预购电电价标准调整到不高于每度0.9203元,且转供电企业向终端用户收取的总电费不得高于其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用电费用。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全面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是服务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的任务目标,山东省先后四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年降低0.0752元,为企业降低用电负担、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山东省分别自4月1日和7月1日起两次下发调价通知,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共降低0.0547元。
“各转供电经营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重要意义,重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电价调整政策,确保降价红利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市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通过协调配合,成立工作专班,分批走访调查济宁市100余家转供电企业,摸清排查问题,对拒不整改、继续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市工作专班定期抽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将进行通报,确保10月底前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新闻推荐
济宁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山东省党政代表团赴北京、上海、雄安新区学习考察有关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在济宁调研考察时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本报济宁7月29日讯(记者宋仪凯唐修岳)今天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山东省党政代表团赴北京、上海、雄安新区学习考察有...
济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宁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