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济宁市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规范提醒告诫会上获悉,全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将进一步降低,平均降低10%,“预购电”电价标准调整至不高于每千瓦时0.9693元,确保改革红利传导惠及至终端用户。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是让企业真正获得降低电价的实惠,是落实降价政策最关键的“最后一公里”。今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降低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这些措施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转供电环节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用电用户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接下来,市发改委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深入终端用户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转供电单位的落实情况,通过多方联动、综合施策,确保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不折不扣的把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本报记者 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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