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柳
随着夏收节点临近,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再次提上日程。昨日,记者从市禁烧办了解到,《济宁市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正式下发。根据《方案》,济宁市从5月20日起已进入夏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到6月30日前,济宁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同时,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
据了解,济宁市将以乡镇管区为单位建立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值守点,明确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设备,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同时,济宁市有关县(市、区)将与外市相邻的县,市域内相邻的县、乡、村之间分别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签订边界秸秆禁烧联动协议,制定预防秸秆露天焚烧的联动应急预案。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根据《方案》,济宁市将充分发挥禁烧在线监控的作用,鼓励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秸秆禁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济宁市将实行禁烧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建立完善的火情应急预案、火情应急队伍、配齐应急设备和器材,一旦出现险情,将保证人员、设备能立即到位,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实时高效管控。
在秸秆资源化利用方面,济宁市各县(市、区)将根据当地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深度挖掘秸秆利用价值,广泛开辟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同时,鼓励发展秸秆收、运、储和加工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合作组织,并将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体系。此外,济宁市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将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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