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丧葬负担,2018年11月28日,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确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1. 减免项目。
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含消毒费);遗体存放费(1天);遗体火化费(环保炉);骨灰寄存费(1年)。
2. 实施范围。
(1)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2)驻济部队的现役军人;(3)驻济部队服务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4)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济宁市的待安置退伍军人;(5)各类驻济院校的教师、学生。
3. 减免程序。
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逝者身份证件(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殡仪馆火化遗体。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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