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苏茜茜通讯员孙丹丹
日前,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共同制定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对残疾儿童救助范围、标准、模式、程序等方面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对济宁市符合法定儿童年龄、具有康复适应指征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实现“应救尽救”;将救助年龄范围由0至6岁扩大到0至17岁;在优先“救早、救小”的原则下,保障所有残疾儿童都享有基本康复权利,更加公平公正。
6周岁以下孤独症儿童可不持证
《方案》提到,享受康复救助的儿童应具有济宁市户籍或居住证,0至17岁有康复需求、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多重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同时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0至3岁残疾儿童可不持证,6周岁以下孤独症儿童可不持证)和具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的残疾或疑似残疾的诊断证明。接受救助的肢体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听力言语(助听器项目)残疾、低视力残疾儿童,应提供由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省、市、县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公立医疗机构,并具备相应科室、诊断负责人为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孤独症儿童的诊断,由曾承担省级以上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的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任城区妇幼保健院中任一家或省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符合《儿童孤独症诊疗康复指南》规范。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评估、筛查及诊断按省残联等部门的规定办理。
受助残疾儿童的监护人能履行应尽的监护人责任,保证受助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接受并按要求参加机构组织的家长培训。低保家庭需提供有关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认定由扶贫部门审核。
人工耳蜗肢残矫治手术免费救助扩至17岁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方案中提到了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具体内容及标准,将按《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救助对象为具有济宁户籍的年龄18 周岁以下,经评估适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救助内容是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产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调机以及术后康复训练补助经费。
此外,《方案》还提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目录及标准,由县市区、功能区按照市或本地《服务目录》确定。市级将安排“首善阳光助听”助听器适配救助项目,对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听觉言语训练、符合适配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给予助听器适配救助。
本年度内同一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仅享一次康复救助
《方案》要求,本年度内同一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不得申请在两家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救助服务,仅享受一次康复救助。对于新迁入本县(市、区)的残疾儿童,以户籍迁入当月计,迁入前发生的康复费用在原户籍所在县(市、区)救助,迁入当月及其后发生的费用在现户籍所在县(市、区)救助。
《方案》还提到,为坚持“救小救早”原则和政策衔接,对6周岁以下的肢体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集中训练已满4年、尚未入园、入学的,经二级康复评估机构评估和县级残联审核同意,可延长一年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集中训练;6周岁以下听力损失>80dBHL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或植入人工耳蜗中的耳蜗畸形、内听道狭窄等特殊情况的听力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集中训练已满两年、尚未入园、入学的,经二级康复评估机构评估和县级残联审核同意,可延长一年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集中训练;其他残疾儿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集中训练时间的,由县市区、功能区作统一规定,并向社会公开。
0至9岁集中训练送训 生活补助半年发放一次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组织康复救助的残联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定期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无须救助对象垫付康复资金,从而极大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
根据《方案》规定,享受送训生活补助的范围为0至9岁在定点机构集中训练的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的补助;其他家庭的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的补助。对接受集中训练(10月以上)的,满6个月支付机构60%,满10个月后项目结算;对接受“机构+社区+家庭”(3个月以上)的,项目结束后一次与机构结算。定点康复机构属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对已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康复诊疗项目,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0至9岁集中训练送训生活补助半年发放一次。
救助流程这样走
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残疾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低保家庭需提供有关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认定由扶贫部门审核。)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
申请救助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市残疾儿童救助内容和《服务目录》,填写《济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核表(残疾儿童专用)》;由其监护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申请到本省其他市康复或外省康复的,需由申请人提供所选择的康复机构为定点康复机构的资质证明。
监护人在办理委托手续后,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对2018年动态需求调查并纳入精准康复管理系统的残疾儿童、筛查新发现的疑似残疾儿童,县级残联应主动提供康复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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