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在提升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的同时,强力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向侵犯公安民警执法行为坚决“说不”,切实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
成立机构队伍配齐专业力量
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督察、法制、指挥中心、警保、政治部、宣传及执法办案等部门为成员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各县级公安机关参照市公安局成立“维权委”和“维权办”。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队的要求,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下设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大队。精心挑选十名具有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职称的民警,成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心理服务队,及时对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民警及其近亲属,开展心理干预,缓解和疏导心理压力。市县两级公安特巡警值班备勤应急力量纳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预备队,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侵权现场,予以果断、有效、及时处置。聘请12名维权特邀记者,8名维权特邀律师,对发生的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提供专业的宣传支持和法律援助。
内部学懂弄通外部凝聚共识
市县公安两级“维权办”全力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确保全警全员熟知《规定》内容,懂得《规定》的深刻内涵,依法按照《规定》切实维护执法权威。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将《规定》列入科所队长培训、警衔晋升培训、民警实战培训、新警入职培训等各类培训,做到全警认识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举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研讨班,力争推出一批工作经验和精品课件,为一线民警执法提供有益参考。积极通过举办图片展等形式,广泛组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配合民警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公安执法环境。
积极沟通协调健全机制规范
切实加强从优待警工作,与市卫计委共同推动落实《关于建立全市警医联建“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协调在全市医疗机构建立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警医联建“绿色通道”。积极商议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制度,规范审批和管理使用,及时出面抚慰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到侵害的民警。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济宁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济宁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细则》。
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既需要全警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努力形成人人尊法守法、自觉配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讯员马超 孙德旺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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