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6日讯(见习记者褚思雨通讯员魏涛)“商业秘密是企业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最核心财富。”6日上午,市工商局召开“推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消费警示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行动,提升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增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287家,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淡薄,制度措施不完善。”市工商局副局长赵海林表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有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等信息。商业秘密保护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510”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市工商局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并大力推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参照文本,努力搭建政企协同配合的商业秘密保护格局。目前,市工商局已在130家企业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相关保密措施,为企业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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